Membership 使用條款

第 1 章 總則
第 1 條 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定麗恩莊整形外科醫院(以下簡稱「本院」)所營運之網站服務(以下簡稱「服務」)時,網站與使用者間之權利、義務及責任事項。

第 2 條 用語定義

本條款所使用之用語定義如下:

  • (1) 「網站」係指本院利用電腦等資訊通信設備,為提供服務所設定之虛擬空間。
  • (2) 「服務」係指本院官方網站及本院營運之網路平台所提供之一切網路服務。
  • (3) 「會員(使用者)」係指同意本條款,並登入網站後,根據本條款接受本院所提供服務之對象。
  • (4) 「營運者」係指為順利進行服務之整體管理與營運,由本院選定之人員。
  • (5) 「ID」係指會員為接受服務,得以連線至本網站之登入帳號。
  • (6) 「密碼」係指為保護會員資訊、確認會員身分並確保服務內容之安全,由會員自行設定並經本院批准之英文與數字混合等密碼字元。
  • (7) 「個人資料」係指包含於該資訊中之姓名、身分證字號(RRN)等,足以辨識特定個人之資料。
  • (8) 會員分為「會員」與「營運者」,各會員擁有以下權限:
    - 會員:指連線並根據本條款加入麗恩莊整形外科醫院線上會員,並接受本院所提供服務之對象。
    - 營運者:係指為管理本院網站,由最高營運者發給之帳號,可在賦予之權限範圍內營運/管理網站。
第 3 條 條款之公告與變更
  • (1) 本條款自本院於服務頁面公告或透過其他方式通知會員時起生效。
  • (2) 本院若有不可抗力之情事,得在不違反相關法令之範圍內修訂本條款。
  • (3) 本院若因經營上之重要事由需變更條款時,變更後之條款將依前項相同方式公告或通知,並自該時起生效。
  • (4) 本條款未盡事項及解釋,悉依相關法令或商業慣例辦理。
第 4 條 服務內容及變更
  • (1) 本院提供以下服務:
    a. 本院提供之一般導覽服務
    b. 本院電子郵件新聞服務
    c. 本院線上諮詢室/預約利用服務
    d. 本院線上會員專區及內容服務
    e. 其他本院規定之服務
  • (2) 本院若有不可抗力之情事,得變更提供之服務內容;若有變更,將註明內容及提供日期,於服務頁面公告或透過其他方式通知會員。
  • (3) 本院不對因服務內容變更而導致使用者產生之損害負責。但若本院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5 條 服務中斷
  • (1) 本院因系統維護、設備維修、故障、臨時通信障礙、服務開發、定期檢查、緊急處置等不可抗力事由,得在一定期間內限制或中斷服務提供。
  • (2) 本院不對因前項事由導致服務暫時中斷而使使用者或第三人產生之損害負責。但若本院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2 章 會員加入與退出
第 6 條 會員加入
  • (1) 使用者依本院規定格式填寫會員資料後,表示同意本條款即完成加入申請。
  • (2) 本院除符合以下各款事由者外,將受理前項加入申請並註冊為會員:
    a. 使用他人名義申請者
    b. 申請者曾依本條款第 7 條第 2 項或第 3 項喪失會員資格者
    c. 申請內容有虛假、漏填或錯誤者
    d. 經判斷註冊為會員將顯著妨礙本院業務執行者
  • (3) 會員加入契約成立之時間點,以本院核准之時間為準。
  • (4) 會員個人資料若有變更,須透過網路進行修正,方法如下:
    a. 登入網站後,於「會員資料修正」頁面進行修改。
第 7 條 會員退出及資格喪失
  • (1) 會員得隨時向本院申請退出,本院將立即處理。
    退出申請須透過網路進行,並在經過個人確認程序後處理。退出後除 ID 外,所有資訊將被刪除;若為診療會員,本院患者相關資訊將予以保存而不刪除。 (2) 會員若有下列各款事由,本院得取消其會員資格:
    a. 會員資料填寫虛假內容者
    b. 妨礙他人使用服務、盜用資訊等威脅網站秩序者
    c. 未經本院許可,將服務所得資訊挪作個人使用以外或提供予第三人者
    d. 變更本院提供之資訊等妨礙網站營運者
    e. 經判斷不適合繼續維持會員資格者
第 8 條 會員重新加入

依本條款第 7 條退出之會員欲重新加入時,請依本條款第 6 條規定重新申請即可。

第 9 條 個人資料收集
  • (1) 本院為順利提供服務,得收集使用者之必要個人資料。
  • (2) 收集個人資料時,除符合下列各款外,須取得該使用者之同意:
    a. 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b. 為履行服務利用契約所必要者
  • (3) 本院應採取確保安全性之必要技術措施,防止個人資料遺失、遭竊、外洩或篡改。
  • (4) 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挪作其他目的或提供予第三人。但下列情況除外:
    a. 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b. 使用者認證程序
    c. 用於本院網站之順利營運及統計分析資料
    d. 為統計製作、學術研究或市場調查之必要,且以無法辨識特定個人之形式提供者
第 4 章 網路診療預約服務相關責任限制
第 10 條 診療預約之申請與成立
  • (1) 使用者於網站上依以下方法申請診療預約:
    (提供姓名、電話、預約日期、療程項目等預約必要事項)
  • (2) 本院除符合下列各款事由外,將核准前項預約申請:
    a. 申請內容有虛假、漏填或錯誤者
    b. 經判斷技術上顯著難以核准預約者
    c. 依本院方針,經判斷特定醫師及療程無法提供網路預約者
  • (3) 使用者利用網路診療預約時,即視同同意下列事項:
    a. 透過網路診療預約服務取消及變更預約,僅限於透過該服務所成立之預約。
第 5 章 本院及使用者之義務
第 11 條 本院之義務
  • (1) 本院除系統檢修、服務開發、通信障礙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外,有義務根據本條款及同意書,持續提供穩定之服務。
  • (2) 本院對於含信用資訊在內之個人資料安全性,將採取技術性安全措施並竭盡所能維護。
  • (3) 會員得隨時查閱個人資料,並可向本院或資料管理負責人申請更正錯誤資訊。
第 12 條 使用者之義務
  • (1) 使用者於利用服務時,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a. 申請或變更時登記虛假內容
    b. 不正當使用本人以外之身分證字號及密碼之行為
    c. 擅自變更網站資訊
    d. 未經本院許可,將服務所得資訊進行複製、加工、翻譯、二次創作,並用於重製、公演、廣播、展示、散布、出版等,或提供予第三人之行為
    e. 損害他人名譽或給予不利影響之行為
    f. 侵害本院、第三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
    g. 將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資訊、文字、圖形、聲音等散布予他人之行為
    h. 客觀上被認定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i. 登錄或散布導致設備故障、資訊破壞或造成混亂之電腦病毒資料之行為
    j. 傳送可能妨礙服務穩定營運之資訊,或違反接收者意願傳送廣告資訊之行為
    k. 其他違反相關法令及本院規定之行為
  • (2) 若有會員進行第 1 項之行為,本院得依本條款第 7 條第 2 項規定,採取適當方法取消該會員資格。
  • (3) 會員若因自身可歸責事由導致本院或其他會員遭受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 (4) 使用者利用服務時,關於 ID 及密碼使用須履行下列義務:
    a. 使用者於利用本院網站服務時,須使用本人 ID 及密碼。
    b. ID 及密碼之所有管理責任均由使用者負擔。
    c. 使用者不得將個人 ID 及密碼提供予第三人使用。
    d. 因使用者怠於管理 ID 及密碼而產生之所有責任由使用者承擔。
    e. 使用者若察覺 ID 及密碼遭竊或被第三人使用,應立即通知本院並遵從本院之指示。
第 6 章 其他
第 13 條 公開貼文之刪除等

若使用者之公開貼文內容符合下列各款時,本院得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之情況下,採取存取限制、停止發布或刪除該貼文,並得限制、暫停或取消該使用者之會員資格。

  • a. 權利人依相關法律規定,請求暫停發布或刪除該貼文時
  • b. 侵害使用者或第三人名譽等他人權利時
  • c. 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時
  • d. 經判斷與犯罪行為相關時
  • e. 明顯具有廣告性或商業目的時
  • f. 引發宗教或政治紛爭,且經判斷將導致本院業務遭受妨礙時
  • g. 違反資訊通信網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時
第 14 條 著作權歸屬及使用限制
  • (1) 本院創作之著作物,其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本院所有。
  • (2) 使用者不得在未經本院許可之情況下,將利用本網站所得資訊透過重製、傳輸、出版、散布、廣播或其他方法,作商業用途利用或提供予第三人使用。
第 15 條 爭議解決
  • (1) 本院與使用者應為圓滿解決因服務所產生之爭議,盡一切努力。
  • (2) 本院將優先處理使用者提出之抱怨及意見。若無法迅速處理,將通知使用者其原因及處理進度。
第 16 條 裁判權及準據法
  • (1) 本院與使用者間因服務使用而產生之爭議訴訟,以本院所在地管轄法院為準。
  • (2) 本院與使用者間提出之訴訟,適用大韓民國法律。
附則
  • (1) 本條款自 2014 年 5 月 30 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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