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除符合以下各款事由者外,將受理前項加入申請並註冊為會員:
a. 使用他人名義申請者
b. 申請者曾依本條款第 7 條第 2 項或第 3 項喪失會員資格者
c. 申請內容有虛假、漏填或錯誤者
d. 經判斷註冊為會員將顯著妨礙本院業務執行者
(3) 會員加入契約成立之時間點,以本院核准之時間為準。
(4) 會員個人資料若有變更,須透過網路進行修正,方法如下:
a. 登入網站後,於「會員資料修正」頁面進行修改。
第 7 條 會員退出及資格喪失
(1) 會員得隨時向本院申請退出,本院將立即處理。
退出申請須透過網路進行,並在經過個人確認程序後處理。退出後除 ID 外,所有資訊將被刪除;若為診療會員,本院患者相關資訊將予以保存而不刪除。
(2) 會員若有下列各款事由,本院得取消其會員資格:
a. 會員資料填寫虛假內容者
b. 妨礙他人使用服務、盜用資訊等威脅網站秩序者
c. 未經本院許可,將服務所得資訊挪作個人使用以外或提供予第三人者
d. 變更本院提供之資訊等妨礙網站營運者
e. 經判斷不適合繼續維持會員資格者
第 8 條 會員重新加入
依本條款第 7 條退出之會員欲重新加入時,請依本條款第 6 條規定重新申請即可。
第 9 條 個人資料收集
(1) 本院為順利提供服務,得收集使用者之必要個人資料。
(2) 收集個人資料時,除符合下列各款外,須取得該使用者之同意:
a. 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b. 為履行服務利用契約所必要者
(3) 本院應採取確保安全性之必要技術措施,防止個人資料遺失、遭竊、外洩或篡改。
(4) 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挪作其他目的或提供予第三人。但下列情況除外:
a. 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b. 使用者認證程序
c. 用於本院網站之順利營運及統計分析資料
d. 為統計製作、學術研究或市場調查之必要,且以無法辨識特定個人之形式提供者
(1) 使用者於利用服務時,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a. 申請或變更時登記虛假內容
b. 不正當使用本人以外之身分證字號及密碼之行為
c. 擅自變更網站資訊
d. 未經本院許可,將服務所得資訊進行複製、加工、翻譯、二次創作,並用於重製、公演、廣播、展示、散布、出版等,或提供予第三人之行為
e. 損害他人名譽或給予不利影響之行為
f. 侵害本院、第三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
g. 將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資訊、文字、圖形、聲音等散布予他人之行為
h. 客觀上被認定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i. 登錄或散布導致設備故障、資訊破壞或造成混亂之電腦病毒資料之行為
j. 傳送可能妨礙服務穩定營運之資訊,或違反接收者意願傳送廣告資訊之行為
k. 其他違反相關法令及本院規定之行為
(4) 使用者利用服務時,關於 ID 及密碼使用須履行下列義務:
a. 使用者於利用本院網站服務時,須使用本人 ID 及密碼。
b. ID 及密碼之所有管理責任均由使用者負擔。
c. 使用者不得將個人 ID 及密碼提供予第三人使用。
d. 因使用者怠於管理 ID 及密碼而產生之所有責任由使用者承擔。
e. 使用者若察覺 ID 及密碼遭竊或被第三人使用,應立即通知本院並遵從本院之指示。